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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56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01 21:26:06

教建议〔2018〕第394号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更好的实现精准扶贫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宣传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职业教育 

2015年开始,国务院将每年5月的第二周定为“职业教育活动周”,这是国家确定的一个展示职业教育风采、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的重要平台。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教育部积极布置、认真组织各地各校开展开放校园、开放企业、为民服务等各式各样的宣传展示和交流体验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着力让活动周成为社会了解职业教育、体验职业教育、共享职业教育成果的窗口。活动周期间,全国约有上万所职业院校开展或参与相关活动,以普通中小学校学生和社区群众为主体的体验参与者超过2000万人次,近万家企业参与职教活动周,中央与地方主要媒体对职教活动周进行报道5000次以上。活动周之后,教育部联合多个部门开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活动,弘扬工匠精神,提高社会各界对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认识。

中央宣传部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职业教育的重大部署、国务院关于发展职业教育的重大部署,深入解读《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教发〔2018〕1号)等政策措施;结合“两会”宣传,反映代表委员关于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建议;在“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技能大赛等时间节点,宣传职业教育成效,报到一批优秀技工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取得良好效果。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为在思想观念上扭转家长、学生、用人单位及社会的人才观念,积极组织指导各级广播电视媒体通过新闻、专题、访谈等多种节目形式,大力宣传贫困地区通过职业教育脱贫致富的典型事例和成功经验,引导全社会正确合理认识职业教育。继续配合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在“扶志”“扶智”上下功夫,指导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宣传报道国家关于贫苦家庭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使人们认识到职业教育的好处,看到职业教育的前景,从而愿意接受职业教育,选择职业教育,为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更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各部门将密切配合,一是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的重大部署,宣传国家对贫困家庭学生就读职业院校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及时报道各地有关部门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加大投入力度、优化专业设置、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和经验做法。二是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把握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技能大赛等时间窗口,深入挖掘和宣传一批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实现脱贫致富的技能人才,用可感可学的身边事例教育引导人们特别是贫困地区群众正确认识职业教育、转变教育观念。三是鼓励新闻媒体记者发扬“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精神,到贫困地区蹲点调研职业教育状况,发现短板弱项,挖掘有益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思路和办法,供有关方面决策参考。

二、关于加强投入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职业教育资助力度、完善资助政策。一是,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对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实施免学费政策;一、二年级所有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并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标准从1500元提高到2000元。二是,建立职业教育财政拨款制度。目前,各地中、高职生均拨款制度已初步建立。现阶段中职免学费、助学金分别覆盖超过90%和40%的学生,高职奖学金、助学金分别覆盖近30%和25%以上学生,使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上得起学,优化了教育结构,促进了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职业教育成为减少贫困代际传递,促进社会纵向流动的重要途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2014年,将原有实训基地建设计划、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中高职改革示范校建设等重大项目整合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并设立专项资金,2018年安排187亿元,比2017年增加10亿元。现阶段支持重点是:推动各地建立完善以促进改革和提高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引导高等职业院校深化办学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支持各地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素质等。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时,已充分考虑贫困地区等因素,对其进行了倾斜支持,资金由省级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为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教育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不断加大职业教育资金监管力度,积极推进绩效管理。2016年,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员办对9个省份2014年和2015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2018年,会同财政部分别对14个省份的职业教育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同时,要求各地主动接受巡视、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了资金安全、有效。

为推动各地加大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投入,建立稳定投入机制,2014年,财政部会同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2014〕352号)。一是以地方为主。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职业教育“分级管理、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地方是建立完善所属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省级要统筹推动本地区全面建立完善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二是中央财政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激励和引导各地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提高生均拨款水平。中央财政通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给予地方综合奖补。综合奖补资金由地方按规定统筹用于支持高职教育改革发展。三是要求各地2017年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各省全部建立起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2017年高职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全部达到12000元。四是在坚持政府投入主渠道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完善多渠道筹措高职教育经费的机制。

三、关于加大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双师型”教师短缺,是制约我国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的“瓶颈”之一。为尽快弥补这一短板,进一步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骨干教师队伍素质,2016年底,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在总结实施了前两期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开始实施新一期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央财政设立的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给予相应支持。新一期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紧紧围绕制造强国、区域协同发展、精准扶贫等国家发展战略,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等紧缺领域教师的培训,倾斜支持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及区域经济重点发展地区的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具体培训措施有:一是组织职业院校教师校长分层分类参加国家级培训,带动地方有计划、分步骤实施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提高教师“双师”素质和校长办学治校能力;二是支持开展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团队研修和协同创新,创建一批中高职教师专业技能创新示范团队;三是推进教师和企业双向交流合作,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和企业人才到学校兼职任教常态化机制,通过示范引领、创新机制、重点推进、以点带面,切实提升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建设水平,加快建成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在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创业培训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下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明确了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政策措施。重点提出了明确创业培训对象和内容、建立健全创业培训制度、加强创业培训课程开发、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创业培训机构发展,创新创业培训模式、强化创业服务等7项政策措施。2017年完成西藏、新疆、四省藏区、东北三省及内蒙地区4期创业师资培训工作,为东北和少数民族地区培养创业师资243名,壮大了创业培训师资队伍。

四、关于优化专业设置提高学生技能 

教育部、财政部等六部门印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明确规定“鼓励各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校企合作。鼓励各地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建设或者支持企业、学校建设公共性实习实训、创新创业基地、研发实践课程、教学资源等公共服务项目。按规定落实财税用地等政策,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企业参与办学。”教育部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实现教学、生产、就业高度融合。

一是优化涉农专业设置,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围绕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设置了现代农业技术、农资营销与服务、农产品流通与管理、林业技术、动物医学检验技术、海洋渔业技术等51个专业,随后2016年在农业专业类增补了食用菌生产与加工专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在农林牧渔专业类下设置了设施农业生产技术、观光农业经营、种子生产与经营等32个专业。2017年,全国高职院校共开设涉农专业点1147个,招生6.7万余人。

二是加强涉农专业教学标准体系建设。依托相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发布了农业、林业人才需求与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指导报告,发布了职业院校农业类部分专业、林业类部分专业及农产品营销与储运、畜牧兽医等专业顶岗实习标准,组织开发了农业类部分专业、林业类部分专业及农村金融、设施农业与装备等专业企业生产实际案例库。2017年组织开展高等职业学校种子生产与经营、设施农业与装备、生态农业技术、饲料与动物营养等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制)订工作。

三是依托农业行指委推进产教融合。2015年,受教育部委托,在农业部的指导下组建了新一届的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依托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农业行指委”)举办2017年中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高峰论坛,加强中法农业培训中心、驻华法资企业和中国现代农业职教集团三方的交流合作;指导建立中法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引进法国先进的农业技术、产品和装备,中法双方联合开展农业科技研究、法国高新农业技术推介、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等,创新涉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四是组织签署协作协议,推动落实行动计划。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教职成厅〔2017〕3号)《贯彻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教职成厅〔2017〕3号)《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2017-2020年)》(教职成厅〔2017〕4号)。截止目前,已累计签署102份,签约率96%。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管理平台,部署推动各地全面落实东西职业院校协作全覆盖行动、东西协作中职招生兜底行动、职业院校参与东西劳务协作三大任务,促进西部地区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共享东部地区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口接受优质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保障。开展跨省招生,推广义务教育加免费中职教育的“9+3”模式,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初中毕业生到省内外经济发达地区接受中职教育。截至目前,合作办学跨省招生规模已达31.9万人,辐射了20多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的2000余所学校。

五是开展滇西扶贫工作。遴选10个东部地区职业教育集团,以“一对一”的方式对口帮扶滇西边境山区10州市和职业学校。截至目前,共支援资金近1300万元,签订合作协议43份,联合招生1000余人,干部培训和交流访问1200人次。

五、关于发挥职教资源开展农民培养培训 

教育部高度重视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发展,在职能范围内,互为牵头,配合涉农部委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相关工作。

2011年10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11〕13号)提出“要探索有关部门通过合作共建加快发展农业职业教育的工作机制。文件提出要探索有关部门通过合作共建加快发展农业职业教育的工作机制。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每年培养农村实用人才100万人,实现2020年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800万人的目标。服务现代农业和新一轮“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优先扶持中等农业职业学校创建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办好1000个涉农专业点,普遍提升农业职业学校办学水平,使其成为培养农业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13个粮食主产省、21个重点市和800个产粮大县,600个大城市郊区和蔬菜优势产区要重点办好一批农业职业学校和涉农专业。二是,联合多部门开展示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县域人才培养。

2014年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4〕1号)(以下简称《方案》) ,提出“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分为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工程和经济管理五个专业类,每个专业类包含若干专业方向。专业类的内涵可以适当拓展,专业方向可以根据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各地农业农村人才培养的特点进行动态调整。”提出“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能力拓展课三大类。三大类的课程设置和选择是开放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实际选择学习需要的课程,也允许各地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适当调整课程内容或增开其他课程”“每门课程的学习由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组成。公共基础课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学时比例大致为1:1;专业核心课和能力拓展课重在实践教学,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学时比例大致为(1:1)-(1:2)。”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突出开放性的原则,实现了课程可选择性和综合性的结合。提出“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有效学习年限为2~6年,允许学生采用半农半读、农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目前,河北、河南、福建、广东、内蒙古等十余个省份已经出台有关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实施方案,并启动了相关工作。

积极参与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鼓励职业院校争取中央财政投入的15亿元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专项经费支持,实施现代化青年农场主、林场主培训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等培养计划。引导职业院校积极参与开发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提供培训师资,建设示范基地,制订培育规范标准,推介优秀教材,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提供基础能力保障。持续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

国务院扶贫办积极实施职教雨露计划。落实《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职业院校,选择适当专业,单列招生计划,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招生,帮助他们至少掌握一项实用技能。职业教育培训工程被列入国务院扶贫办精准扶贫十大工程。鼓励职业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坚持职业教育和培训并举并重,推动职业院校面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广泛开展劳务输出、乡村旅游、生态护林等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数千万人次,实现脱贫举措与技能培训的精准对接。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