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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变化快,法规跟上来
发布时间:2020-09-01 21:26:06

作为现代教育体系的重要一环,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发展速度快,自然会面临许多新问题,就更需要相关法规能及时“联动”“互动”,规范发展。今年9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工作列入了规划。上海此次对旧条例进行“手术”,可以看做是对当地职业教育发展的一次系统梳理。夯实根基、预见未来,它提供的经验和范本,值得借鉴。

  ——编  者

日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修订草案)》,将于明年3月起正式施行。这是原条例施行14年来,上海首次对其进行修订。修订过程历时3年,数量上由原来的6章53条增加为7章71条,内容也多有调整。今年9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已将《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工作列入了立法规划,并且定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作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较早、水平较高的地区,上海此次修订有哪些新变化,体现了哪些新要求,对未来上海职业教育的发展能起到什么作用?

职业教育发展快,需要地方性法规与时俱进

“近些年职业教育发展很快,原条例很多内容有点脱节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丁伟介绍,原条例由于制定较早,面临对职业教育认知存在偏差、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和教育质量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职业培训缺乏支持保障措施等诸多问题。

截至今年7月,上海已有中等职业学校85所,每年招生约3.3万人,在校生约10万人;高等职业学校22所,本科院校设置高职学院11所,每年招生约4.5万人,在校生约14万人,同时,职业培训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在如此规模下,上海职业教育想要进一步发展,亟须地方性法规的与时俱进。

早在2014年,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要加快构建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发展保障水平。上海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也是为了落实《决定》对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引作用。

“比如说校企合作在原条例中没有太多体现,而且形式单一。”丁伟介绍说,新修订的条例中则设置了“校企合作”专章,明确了校企合作的原则、方式和具体形式,对学校和企业分别提出要求,并且规定要全面推广提升学生技能水平的现代学徒制和培训培养职工的新型学徒制。

修订后的条例还要求,上海市要建立校企合作企业评价制度,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企业还要依法给予表彰和资金支持。“这为校企通过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等方式,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丁伟说。

融通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是为了建立大职业教育观

此次修订的另外一大亮点是细化了在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融通上所作的规定,将上海已经开展多年的成熟做法,如职业体验、基础教育阶段的职业生涯教育和劳动技术课程改革等写入条例。修订后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业学校的实训场所、课程、师资等教育教学资源应当面向普通中小学校开放。普通中小学校应当通过职业体验活动等形式,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并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可以实行学习成果互认和课程融通。

“规范普职融通制度,是为了建立健全大职业教育观。”上海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条例还规定了普通中学可以因地制宜开设职业教育课程,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而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在实施职业知识和多样化技能教育的同时,对学生进行高中程度文化知识教育。

“第二十六条明确将探索建立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分确认制度。”据丁伟介绍,修订后的条例还在建立健全中等、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不同层次职业学校教育衔接贯通培养制度,逐步提高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和规模方面形成了规定。

近年来,职校学生实习过程中权益得不到保障的事件时有发生,此次修订后的条例也对学生实习活动作了规范。第五十条和五十一条规定,学生实习要由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签订协议、明确责任,规定实习单位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歌厅等娱乐性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夜班或者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且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以法规的形式切实保护学生权益。

新条例关注新兴和民生领域,探索“高本贯通”培养模式

“条例修订的目的和初衷,就是为了破解机制体制问题,解决职业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更好地服务国家和上海重大发展战略。”上海教委副主任郭为禄表示,条例修改后,下一步将重点围绕上海市委、市政府关注的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金融、旅游和学前教育6个领域,推动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和产业的转型升级。

郭为禄介绍,按照《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设定的比例目标,在智能机器人、航空制造和维修等人才紧缺的新兴领域,在护理、学前教育等急需人才的民生领域,上海将会稳步扩大中高、中本专业点规模,“除此之外,还将加快探索‘五年一贯制’和‘专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硕士’贯通的培养模式,稳步扩大‘高本贯通’试点。”郭为禄说。

“上海的城市发展和产业升级需要中高、中本和高本贯通培养人才,长学制一体化的人才培养可以满足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要。”上海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与其他省市相比,此次上海对条例进行修订,在培养适合产业需求及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面向职业教育的国际化等方面都有一些创新探索,能够形成一些先行经验。

“新条例规定,公办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中的一定比例,应当用于聘请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担任教师”。丁伟表示,在加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方面,修订后的条例也能为解决长久以来的一些体制机制问题扫除一些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