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发展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途径,如今我国已将其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育部出台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也明确提出:“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发展途径。笔者认为,实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需要国家、学校、企业三方加强合作,共同致力于职业教育体制改革优化。
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含义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随着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国家政策上的支持和鼓励,让“产”和“教”在资源、信息等方面的充分融合,最大化发挥出自己的优势,共同培养出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复合型人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关键在于推进政府、学校、企业三方主体协同发展,以经济产业升级优化为立足点,以技术转移和共同开发为主要载体,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根本目标是让现代人才能更好地与社会需求相符合。
二、面临的问题
1.政策困境:目前我国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虽然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教育部颁布的众多文件中将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条文也涉及到一些校企合作的内容,具体的实施细则并不健全,也没有明确的政策和资金上的配套措施,所以从根本上来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推进是没有制度上的保障,是“无法可依”的。
2.合作能力有待提高: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过程中需要高职院校和企业加强合作,如果在改革过程中某一方合作积极性不高,就无法形成紧密型的校企合作模式。涉及到专业人才培养和核心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合作尤其松散,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等受资源的限制,无法充分融入行业发展的先进理念。同时,高职院校与企业在人才交流方面也缺乏完善的双向融通渠道。
三、发展原则
1.逐级发展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推进和实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无法一蹴而就,所以坚持逐层推进、逐级发展的原则,高职院校和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基础条件和发展特色,不断挖掘出自身的优势所在,突出特色,推进校企合作。
2.突出重点
产业融合是一种多元主体的合作模式,即使在同一地区的学校和企业其发展侧重点也是有所区别的,要想突出双方的优势,加强合作,就要突出产教融合的重点专业,从而带动其他专业产教融合的发展。
3.责任共担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最直接的主体就是高职院校和企业,进行职业教育改革对双方的发展都能起到本质性的作用,既然双方都能享受到校企合作带来的利益,自然也能主动承担过程中的责任和风险。
四、有效途径
1.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性作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从西方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发展校企合作的历程来看,任何一个具体的改革模式都需要国家法律上的支持,比如澳大利亚的“新学徒计划”、德国的“双元制”等。我国职业教育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已经将其作为国家战略纳入到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内容之中。某些地方政府也对校企合作的政策性支持进行了积极探索,例如,江西省在2015出台的《江西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目前我国已经有十余个省市出台了促进校企合作的条文,但是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依然是一片空白,没有具体的管理办法。未来政府的着眼点就应该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立法工作上,这些地区行动性法律法规的建立已经为国家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除了法律制度上的支持,政府还应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相比较职业教育传统的教学模式,“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需要政府提供财政上的大力支持,政府一方面可以直接进行资金上的支持,另一方面则可以充分借鉴英美等国家的经验提供间接的鼓励,比如,可以对校企合作开展得好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等。
2.提高高职院校自身的竞争力
高职院校自身的综合实力要强,才能培养出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复合型人才,才能让教师的创新能力可以帮助企业解决技术上的难题。导致校企合作不畅的主要因素也在于高职院校的竞争力不强,一方面表现在专业设置与地方产业调整不相符,教学内容落后,跟不上时代的发展,片面重视理论教学,导致学生的实践能力较差;另一方面则表现为高职院校的师资力量薄弱,无法为高职院校教育改革和企业的产业升级提供技术上的支持。为此,高职院校应该建立特色化专业,结合地区经济产业发展优势来合理设置专业,相关课程的设置要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安排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同时,高职院校还应该重点加强师资力量,加强教师的专业技术培训,为骨干教师提供完善的进修平台,建立学校和企业双向培养机制。只有全面提高高职院校自身的竞争力才能更好地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改革的顺利进行。
高职院校要根据自身的发展定位紧密结合当地的产业发展状况,各个专业应该通过合作办学管委会引入行业企业的技术标准和岗位能力要求,帮助高职院校重建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加大创新类课堂体系的研发,找到教学内容与岗位技能的契合点,从而确保人才培养可以符合就业市场的需求。高职院校要每年撰写人才培养质量报告再加上企业提供的岗位技能信息,适当调整专业和课程体系。
高职院校应该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学校和企业根据教育部的“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标准,共同制定“双师”能力培养方案,可以将个人培训与集中培训进行有机结合,完善教师到企业的实践体系,鼓励教师到企业参与技术服务和岗位管理工作,从而有效提升教师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水平。
3.搭建创新平台,促进产教融合。
第一,搭建科技创新平台。高职院校建立技术创新研究院,在学校现有的科学创新平台基础上,建立优势突出的研究机构,放大人才和技术的集聚效应。同时培育申报政府创新平台,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力度,推进地区未来产业领域的平台培育和建设,建立工程实验室等特色平台。学校还应该围绕自身的专业优势,整合资源,吸引企业创客、学生创客等各种创业群体。
第二,搭建成果转化平台。跟踪技术—成品的全链条发展过程,依托高职院校现有的科研成果通过创新协同中心,加强与企业的合作,紧密结合产业及企业的发展需求进行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推动科技成果市场化。
第三,搭建技术转移平台。高职院校应该以内部培育为主、以外部引进为辅将学校已有的和引入的科研成果进行集成转化,加速科技成果的孵化与转移,促进当地产业结构升级优化。积极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出台鼓励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创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基金,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上的支持。
第四,建立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高职院校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通过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将学校丰富的人力资源和先进的科研设备为中小微企业服务,深度参与中小微企业的科技研发和企业管理的过程。中小微企业则为高职院校教师和学生提供更多的岗位,锻炼实践动手能力,从而切实加强校企合作,促进产教融合。
五、结论
在经济新常态社会发展形势下,职业教育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已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需要政府、企业和学校三方的共同努力。政府应该加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性支持,出台完善的法律法规和优惠的税收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企业应该积极与学校开展技术合作,为学生和教师提供完善的实践平台,为学校专业设置和课程改革提供重要的岗位信息;学校应该适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为人才和教师搭建良好的发展机遇,搭建各种创新平台,切实促进产教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