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要求,高校新入职、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需参加岗前培训,其中教研实习不少于一学期。部分课程或教研实习不合格者,需补修相应课程或教研实习,直至培训合格。
根据《意见》,在岗前培训强化师德师风、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设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现代教育技术学”等6门课程和教研实习环节,由“专业素养与理念”“教学理论与技能”“信息技术与运用”三个模块组成。培训采取专题讲授与教研实习相结合,集中面授与网上研修相结合的模式。
《意见》强调,高职院校参训教师的教研实习,应充分体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特点,推动参训教师向“双师”型教师发展。高校应为每名参训教师配备一名师德高尚、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以师带徒的形式,在教学方法技能等方面给予具体指导。
《意见》明确,教研实习实行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计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参训教师科研能力等。各高校要组建3至5人的考核专家小组,综合考核每名参训教师教研实习情况。